(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天津市排球运动协会
三、竞赛项目
五人制气排球比赛(男子组、女子组)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5月20日-21日
(二)地点:西青李宁运动中心
五、运动队、运动员资格
(一)分站赛积分榜前八名可参加总决赛,运动队名单见附件1。
(二)报名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具有参加气排球项目所需的身体条件和运动能力。
(三)每名运动员分站赛和总决赛只能代表一支运动队参赛,报名运动员需为本单位职工。
(四)报名运动员年龄不超过60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报名要求
(一)所有报名运动员必须具备比赛参赛资格,参赛球队不得隐瞒、更改、谎报参赛运动员信息。
(二)每队可报名队伍官员2人,其中包括领队1名、教练员1名。报名专职运动员不多于8名,领队、教练员可兼运动员,全队人数不超过10人。
(三)参赛队填写打印统一印制的报名表。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分别以电子版、电子打印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或工会章)两种形式的报名表发至报名邮箱。
报名邮箱:tjvb2015@163.com。
(四)参赛队需为参赛运动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比赛前提交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五)参赛队提交参赛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赛风赛纪情况退还。
(六)报名截止时间:5月12日。
(七)若分站赛积分榜前八名运动队放弃参加总决赛,则按照分站赛积分榜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报名时间为5月13日-15日。
七、竞赛办法
(一)赛制
1.分为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赛和第二阶段交叉赛。
分组单循环赛按分站赛积分榜蛇形排列,分为2个小组,每组4支球队,按贝格尔编排法编排。
交叉赛各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赛,第三、四名进行交叉赛,决出1-8名。
2.若参赛运动队不足6支(不含6支),则采用单循环赛制决出名次。
(二)单循环赛计分排名办法
1.在同组比赛中获胜的队得2分,负队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排名在前。
2.当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比赛总胜局数与总负局数比值(C值)大者排名在前。C值=总胜局/总负局。
3.当两队或两队以上C值相等时,比赛总得分数与总失分数比值(Z值)大者排名在前。Z值=总得分/总失分。
4.当两队或两队以上Z值仍相等时,抽签决定胜负。
八、竞赛规则、比赛用球和比赛服装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
(二)特别要求
1.比赛过程中触及标志杆及标志杆以内的球网为犯规。
2.除脚以外,身体任何部位触及对方场区即为犯规。
3.在对方完成进攻性击球后,允许手过网拦网。
4.跳发球起跳时,脚不得踏及或踏越跳发球限制线。起跳空中击球后,脚可以落在任何位置。
(三)比赛用球:天津市排球运动协会指定气排球(10招打好气排球)。
(四)比赛场地:6米×12米。
(五)比赛网高:男子组:2.1米,女子组:1.9米。
(六)比赛服装:全队上衣、短裤的颜色、样式必须统一,比赛服必须整洁。上衣前后需有号码。身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身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队长上衣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厘米、宽2厘米的标志。不符合规定的运动员不得上场比赛。
(七)比赛赛程:比赛赛程在报名结束后公布,赛程公布后不得修改。
九、录取名次
各组别录取前八名。
十、抗议
(一)如运动队对裁判员对规则和规则的执行解释不满意,队长可选择抗议并立即向第1裁判员声明。
(二)在赛后20分钟内,运动队领队必须对抗议给出书面确认材料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人民币1000元申诉费。
(三)赛后1小时内,抗议运动队必须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球队必须确实履行以上三个程序后,仲裁委员会方可受理。
(四)申诉成功,申诉费退回。申诉失败,申诉费不予退还。
十一、违规处罚
出现下列行为,取消运动队参赛资格,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一)一名运动员穿插另一支球队参赛。
(二)出现冒名顶替现象。
(三)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在比赛中出现辱骂裁判、对手,打架斗殴等情况。
(四)报名比赛后,球队弃权全部或部分比赛。
(五)组委会认定的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十二、遵守国家和天津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天津市排球运动协会。
联系人:齐澍
联系电话:18526448399
天津市排球运动协会
2023年5月5日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